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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 项目业主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科东路50号金牛区国宾总部基地一栋(机关总部) | |||
| 项目简介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日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FM安许证字[2024]CJ0053,许可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有效期:2024年2月2日至2026年8月4日。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国务院653号令修改)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78号修改)第二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生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为了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对其安全生产许可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依法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编制《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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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付祥堂 |
| 技术负责人 | 李贵文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郝学敏 | |
| 项目评价组长 | 付祥堂 | 报告编制人 | 罗增科、李刚 | |
| 报告审核人 | 冯铁军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杨兰义、王宏、李刚、周波、梁桂玲、罗增科、沈长才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罗增科、李刚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6.3.1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5.15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付祥堂、罗增科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6.4.10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653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78号修改)、《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等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安全生产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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