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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化石油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市庐山市五里大道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中化石油江西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白鹿镇五里牌 | |||
| 项目简介 | 中化石油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市庐山市五里大道加油站成立于2015年11月9日,是一家专门从事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白鹿镇五里牌。该油站前身为星子县鹿山南加油站,曹宜府为经营者,中化石油江西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7日与其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后变更为中化石油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市庐山市五里大道加油站。负责人:曾超,油站主要负责人温桂香,现有从业人员9名,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该站占地面积约为4300m2,站内设有税控燃油加油机双枪加油机5台和4枪加油机1台及配套的工艺管线,设置4台埋地卧式双层储罐,其中设有30m3双层0#柴油储罐2台,30m3双层92#汽油储罐1台,20m3双层95#汽油储罐1台。油罐总容积(柴油罐容积折半)为80m3,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计算,该站属三级加油站。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6年修订)(国家十部、委、局联合公告[2015]第5号、国家十部、委、局联合公告[2022]第8号公布和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6]第3号),该站经营的成品油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号文件《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规定,汽油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5号令发布,第79号令修改)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满前,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向发证机关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申请前应当进行安全评价。为此,中化石油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市庐山市五里大道加油站委托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加油站经营成品油安全条件现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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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付祥堂 |
| 技术负责人 | 白智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郝学敏 | |
| 项目评价组长 | 朱小华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王步宏 | |
| 报告审核人 | 周波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王步宏、赵利刚、杨兰义、黄涛、朱旭、朱亮、王鹏、王宏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朱小华、王步宏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6.4.1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5.28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朱小华、王步宏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6.5.8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该中化石油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市庐山市五里大道加油站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79号令修正)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所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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