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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隆德工业园区加气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 | 项目性质 | 扩建 | |
| 项目地址 | 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 | |||
| 项目简介 |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隆德工业园区加气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新设1具60立方LNG储罐,新设2台LNG加气机。 建设内容:新设1具60立方LNG储罐,新设2台LNG加气机,及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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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付祥堂 |
| 技术负责人 | 白智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郝学敏 | |
| 项目评价组长 | 胡忠杰 | 报告编制人 | 刘盼盼、丁艳 | |
| 报告审核人 | 冯铁军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丁艳、鞠小敏、杨兰义、刘盼盼、黄涛、朱亮、王鹏、王宏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刘盼盼、丁艳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3.2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6.30 |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胡忠杰、刘盼盼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3.27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选址合理可行,外部条件和自然条件满足项目要求。总平面布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间的防火间距满足标准要求。该项目生产工艺选择合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经营液化天然气的安全条件,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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