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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石油分公司中兴加能站综合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石油分公司 | 项目性质 | 扩建 | |
| 项目地址 | 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城G312国道旁 | |||
| 项目简介 | 该项目现油罐区利旧汽油罐3具,柴油罐2具,单罐容积均为3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后油罐总容积为120m³;加油区拆除原有1台双枪柴油加油机,新设1台四枪汽油加油机,利旧2台四枪汽油加油机,1台双枪双油品柴油加油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改建后该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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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付祥堂 |
| 技术负责人 | 白智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郝学敏 | |
| 项目评价组长 | 胡忠杰 | 报告编制人 | 朱亮、罗增科、刘盼盼 | |
| 报告审核人 | 王鹏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罗增科、刘恕波、杨兰义、付祥堂、黄涛、朱亮、周波、王宏、刘盼盼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朱亮、罗增科、刘盼盼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7.2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1 |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胡忠杰、刘盼盼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8.22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评价组通过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石油分公司中兴加能站综合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结合企业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实际整改落实情况,本评价组认为:该项目选址合理可行,外部条件和自然条件满足项目要求。总平面布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间的防火间距满足标准要求。该项目生产工艺选择合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经营汽油、柴油的安全条件,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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