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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甘孜销售分公司泸定金光村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甘孜销售分公司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得妥镇金光村1组 | |||
| 项目简介 | 加油站设3座FF双层防渗承重油罐,其中92#汽油罐、95#汽油罐、0#柴油罐各一座,均为50m³,油品总容积为150m³,公称容积为125m³(柴油折半计算),为二级加油站。设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未设置三次油气回收。加油站设2台四枪潜油泵加油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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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付祥堂 |
| 技术负责人 | 白智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郝学敏 | |
| 项目评价组长 | 胡忠杰 | 报告编制人 | 曹林林、黄涛 | |
| 报告审核人 | 王鹏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曹林林、赵利刚、杨兰义、朱亮、黄涛、付祥堂、周波、王宏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曹林林、黄涛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4.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1.16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胡忠杰、曹林林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11.1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甘孜销售分公司泸定金光村加油站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79号令修正)、《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原川安监〔2012〕249号)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条件,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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