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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江西星泽美有机硅有限公司29500吨/年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江西星泽美有机硅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 | |||
| 项目简介 | 江西星泽美有机硅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路,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星云大道东侧,主要经营有机硅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储存等。 为满足市场需求,企业在江西省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投资新建29500吨/年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产品规模为年产10000吨烷氧基硅烷、年产5000吨甲基硅树脂、年产3000吨有机硅光扩散剂、年产1500吨甲基乙烯环硅氧烷、年产8000吨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和年产2000吨十甲基环五硅氧烷,该项目总投资20000.35万元,占地面积64亩。 项目所在的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属于省级认定的化工园区,园区风险评估等级为D级(属于低安全风险园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项目不涉及属地禁限控目录中禁止类化学品。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江西省及当地的产业政策。 该项目由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于2022年10月18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九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2]21号);由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设施设计,于2023年8月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九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3]14号)。 2024年5月13日年产10000吨烷氧基硅烷、年产5000吨甲基硅树脂装置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回执》并开始试生产,因未达到试生产目标,试生产进行了延期,于2025年5月12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回执》,试生产期限至2025年11月11日。 2024年10月9日年产3000吨有机硅光扩散剂、年产1500吨甲基乙烯环硅氧烷、年产8000吨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和年产2000吨十甲基环五硅氧烷装置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回执》并开始试生产,试生产期限至2025年10月8日。 由于企业对工艺管线及部分设备进行优化、调整等,2025年10月进行了设计变更(属二类变更),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说明,2025年10月1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九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5]39号)。 变更后于2025年11月1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回执》并开始试生产,试生产范围为年产10000吨烷氧基硅烷、年产5000吨甲基硅树脂、年产3000吨有机硅光扩散剂、年产1500吨甲基乙烯环硅氧烷、年产8000吨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和年产2000吨十甲基环五硅氧烷生产装置,试生产期限至2026年5月10日。 该项目施工单位为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监理单位为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安装到位,消防设施经验收合格,防雷设施经检测合格。 试生产开始至今生产设施运行平稳,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该项目验收评价范围的建构筑物包括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丙类仓库、罐区一、罐区二、控制室、装卸站、公用工程用房、辅助用房、消防水池、污水处理区、综合楼等。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该项目涉及的物料列入目录的有:甲基三氯硅烷、甲醇、甲醇钠甲醇溶液、氢氧化钠、氯化氢、盐酸、甲苯、正丁醇、甲基二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电石、乙炔、10%次氯酸钠溶液、氢氧化钾、氯铂酸、氯苯、硫酸、氮[压缩的]、氟利昂(R22)、柴油。未列入目录但满足条目2828(闭杯闪点≤60℃)的有:甲基硅树脂、甲基三甲氧基硅烷、DMC、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甲基乙烯基二氯硅烷、三甲基一甲氧基硅烷、高沸物。 该项目涉及甲醇、甲苯、氯苯、乙炔、电石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罐区一构成了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其他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该项目产品烷氧基硅烷(甲基三甲氧基硅烷)、甲基硅树脂、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属于危险化学品;副产品盐酸、甲醇、高沸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乙炔、甲基乙烯基二氯硅烷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该项目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令修改)及《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赣应急字〔2021〕10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等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为此,江西星泽美有机硅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29500吨/年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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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付祥堂 |
| 技术负责人 | 白智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郝学敏 | |
| 项目评价组长 | 朱小华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黄伯员 | |
| 报告审核人 | 周波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黄林、赵利刚、杨兰义、黄涛、朱旭、朱亮、王鹏、王宏、黄伯员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朱小华、黄伯员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2.1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1.27 |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朱小华、黄伯员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3.29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江西星泽美有机硅有限公司29500吨/年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永修县发展规划的布局;主要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该项目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布置与施工图情况一致。该项目生产装置采用的DCS、SIS控制系统与《江西星泽美有机硅有限公司29500吨/年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江西星泽美有机硅有限公司29500吨/年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一致,且符合《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要求,并运行正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且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设备、工艺等人员相应的学历、专业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该公司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本质安全程度较高。企业已完成两个场景(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的人员定位场景、特殊作业审批与管理场景)建设。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该项目试生产过程正常且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对存在的现场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已消除,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控制。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本报告认为,江西星泽美有机硅有限公司29500吨/年有机硅新材料项目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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