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兴和县秀力气体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工业气、甲醇储存充装项目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兴和县秀力气体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110国道北侧,县道565至兴和大道南侧 | |||
| 项目简介 | 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23日,法定代表人:王飞,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玻璃仪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88.06m2。建设综合楼、戊类仓、氧气/医用氧气充装间、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充装间、液化气充装间、综合灌装间、甲类仓库、液化气埋地罐区、综合埋地罐区、液氧罐区、工业气体罐区以及供电、道路等配套设施。 | |||
|
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付祥堂 |
| 技术负责人 | 白智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郝学敏 | |
| 项目评价组长 | 刘继新 | 报告编制人 | 刘继新、江军 | |
| 报告审核人 | 冯铁军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罗增科、龙绍康、杨兰义、付祥堂、黄涛、江军、王鹏、王宏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刘继新、江军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10.3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2.24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刘继新、江军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11.7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兴和县秀力气体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工业气、甲醇储存充装项目的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区规划,安全设施设置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的要求,符合项目设立安全条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