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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广安市广安区光明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广安市广安区光明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桥路46号 | |||
| 项目简介 | 广安市广安区光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谢建平,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桥路46号,主要进行工业用氧、氮气的生产销售;销售二氧化碳,乙炔、氮气等。 该公司主要为工业用氧、氮气的生产销售(停用)及二氧化碳,乙炔、氮气等气瓶销售。由于市场因素,目前该公司空分制氧气、氮气装置已停用。现拟外购气瓶进行销售。销售品类有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混合气、乙炔、丙烷、标气、氢气、氨气、压缩空气,其中乙炔、丙烷、标气、氢气、氨气、压缩空气为纸单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订)、《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原川安监〔2012〕249号)等相关要求,广安市广安区光明实业有限公司原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川广安危化经字[2017]000080,已过期。安全评价报告是办理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的要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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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鑫民睿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林全明 |
| 技术负责人 | 石思琴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文沛 | |
| 项目评价组长 | 胡明全 | 报告编制人 | 胡明全、廖帅 | |
| 报告审核人 | 谭小利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王仲强、高树存、廖帅、闫振学、李元兵、姚明、肖静东、孙鹏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胡明全、廖帅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12.3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1.30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胡明全、廖帅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6.1.7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论 综上所述,广安市广安区光明实业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 18265-2019)等相关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订)所规定的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氧气【压缩的】、氩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混合气【压缩的】、乙炔[纸单交易]、丙烷[纸单交易]、氢气[纸单交易]、氨气[纸单交易])的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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