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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冕宁县茂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泽远乡屋莫花岗石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 项目业主 | 冕宁县茂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性质 | 改建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双河路41号 | |||
| 项目简介 | 冕宁县茂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2009年7月9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地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双河路41号,企业法定代表人:王世琼,注册资本:2294.117647万人民币,企业经营范围:花岗石开采、加工、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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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鑫民睿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林全明 |
| 技术负责人 | 张飞燕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全 | |
| 项目评价组长 | 付奎 | 报告编制人 | 付奎、张涛 | |
| 报告审核人 | 谭小利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胡明全、付鑫、张涛、朱惠峰、郑绪忠、高大为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付奎、张涛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3.2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5.28 |
| 安全评价类型 | 预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付奎、张涛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3.31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冕宁县茂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泽远乡屋莫花岗石矿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够得到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下一步设计中,采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报告中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并在以后的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冕宁县茂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泽远乡屋莫花岗石矿建成后可具备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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