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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兴文县大河罗瓦沟矿业有限公司兴文县大河苗族乡罗瓦沟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 项目业主 | 兴文县大河罗瓦沟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 | |||
| 项目简介 | 兴文县大河罗瓦沟矿业有限公司(原兴文县大河苗族乡罗瓦沟采石厂,于2025年9月19日更名为兴文县大河罗瓦沟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明洪,公司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田坝村六组88号,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石灰生产、加工、销售。矿山生产规模为80万吨每年,终了边坡高度为60m,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的露天开采方式。企业于2023年2月24日取得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6年2月23日到期,现进行延期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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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鑫科创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孙文勇 |
| 技术负责人 | 刘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蒋茂 | |
| 项目评价组长 | 尚帅旗 | 报告编制人 | 尚帅旗、杨再高 | |
| 报告审核人 | 申德田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尚帅旗、杨再高、白建平、陈维、白云、丁琳峰、王东兵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陈维、蒋茂、杨再高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10.2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3.10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尚帅旗、杨再高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12.11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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