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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内江石油分公司铜资高速公路龙江服务区南加油站新建项目 | 行业类别 | 其他 |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内江石油分公司铜资高速公路龙江服务区南加油站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龙江镇铜资高速龙江服务区南侧 | |||
| 项目简介 | 在铜资高速龙江服务区南侧新建一座加油站,主要建设内容:30m3油罐4个(其中0#柴油1个,92#汽油2个,95#汽油1个),附属137.77 m2营业站房1座,3个加油岛,363.14m2加油罩棚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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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铭智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江昊 |
| 技术负责人 | 王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滑冰 | |
| 项目评价组长 | 罗军 | 报告编制人 | 程超 | |
| 报告审核人 | 杨青旭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霍凯芳、杜博、姜小梅、齐海泉、毛更生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郑怀江、郭华、刘荣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6.7.1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9.4 |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罗军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6.7.15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主席令第88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5】第六十四号,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上述为评价结论的补充。 | |||
| 评价结论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内江石油分公司铜资高速公路龙江服务区南加油站新建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其工艺方案、站址选择、站区布置及安全措施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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