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松潘川主寺长征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川主寺镇川盘村1组49号 |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松潘川主寺长征加油站设有1座站房,1座加油罩棚,设置4台四枪潜油泵电脑税控型加油机。设4座FF承重埋地卧式双层油罐。,其中2座92#汽油罐(1座50m³的92#汽油罐,1座30m³的92#汽油罐),1座30m³的95#汽油罐,1座50m³的0#柴油储罐,油品公称总容积为135m³(柴油折半计算),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本站划分为二级加油站。长征加油站设置有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 | |||
|
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永贞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谢红莉 |
| 技术负责人 | 宋喆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迅 | |
| 项目评价组长 | 徐章平 | 报告编制人 | 徐章平、罗良 | |
| 报告审核人 | 郑碧涛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罗豪、胡九洲、谢飞、张士杰、祝凯良、覃雷、吕小兵、李占松、韩美冬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宋喆、罗豪、胡九洲、谢飞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6.3.3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10.21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徐章平、罗良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6.9.15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 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松潘川主寺长征加油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主席令〔2025〕第6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55号,79号令修正)、《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满足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储存、经营的安全条件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条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