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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化工系统部分)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 |
| 项目业主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其他 | |
| 项目地址 | 攀枝花钒钛化工园区 | |||
| 项目简介 |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2022 年调整)辨识,钛材公司化工系统的生产工艺中原辅料及中间产物、产品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氯(氯气、液氯)、氢、氢氧化钠(液碱、片碱)、钛粉、四氯化钛、氯化氢(无水)、盐酸、次氯酸钠(含有效氯>5%)、液氩(氩气)、硫酸、一氧化碳、四氯化硅、三氯化钛、三氯化铁、亚硝酸钠、硝酸钠、硝酸钾、天然气、氧、乙炔、氮等。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判定,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氯(危序号1381)、氢(危序号1648)、四氯化钛(危序号2055)、一氧化碳(危序号2563)、天然气(危序号2123)、乙炔(危序号2629);其中,根据各生产、储存危化品装置的在线量并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液氯库属于一级重大危险源。根据《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生产工艺辨识,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离子膜烧碱装置生产氢、氯、氢氧化钠的电解工艺(氯碱)、氯与钛渣生产四氯化钛的氯化工艺。因此,钛材公司属于涉“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12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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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中安恒升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李文武 |
| 技术负责人 | 张利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魏建梅 | |
| 项目评价组长 | 周会宁 | 报告编制人 | 周会宁、陈利轩、张翔翔 | |
| 报告审核人 | 姚元洪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周会宁、陈利轩、赖永明、帅茧强、严治国、孙家威、王昊、郭峰、殷丽君、张翔翔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周会宁、孙家威、严治国、帅茧强、赖永明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8.2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2.20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周会宁、陈利轩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8.27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化工系统部分)的现状安全生产条件和周边安全防护距离能够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现状生产储存装置运行良好,针对重点化工工艺及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有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安全仪表系统,公司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及其它作业人员的配备与考核满足相应法律法规要求,近三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管理可靠,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安全设施能够有效降低其危险性,从安全角度看,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化工系统部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现状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第 89 号令修订)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风险可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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