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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天然气净化总厂2025年锅炉低氮改造工程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 | 项目性质 | 改建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天然气净化总厂;四川省安岳县通贤镇张家沟 | |||
| 项目简介 | 安岳净化公司更换4台锅炉(H-3201A、B、C、A(Ⅱ))低氮燃烧器、更换节能器4台、返烟风机4台;大竹分厂更换1套锅炉(H-3201C)低氮燃烧器+鼓风机、1台空预器、1台自力式烟囱(高度16.5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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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李勇先 |
| 技术负责人 | 李勇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科慧 | |
| 项目评价组长 | 李辉 | 报告编制人 | 李辉、刘作鹏 | |
| 报告审核人 | 蒋文峰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李辉、赵文志、叶依林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李勇先、李辉、刘作鹏、赵文志、叶依林、何志、蒋文峰、王科慧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9.2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2.11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李辉、刘作鹏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10.14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安全设施设计所描述的建设内容基本吻合,无重大变更。建设项目执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安装到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试运行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工艺设备运行正常,试运行状态良好,安全管理基本到位。 建设单位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后,本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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