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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西双版纳罕兴能源有限公司景洪羽翎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西双版纳罕兴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地址 | 勐罕镇曼嘎俭村民委员会曼空岱村民小组 | |||
| 项目简介 | 西双版纳罕兴能源有限公司景洪羽翎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勐罕镇曼嘎俭村民委员会曼空岱村民小组,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由于该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加油、贮运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以及中毒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77号修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79号修改,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双版纳罕兴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对西双版纳罕兴能源有限公司景洪羽翎加油站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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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王祥 |
| 技术负责人 | 匡蕾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伍江 | |
| 项目评价组长 | 雷旺 | 报告编制人 | 杨玉宝、胡雪松 | |
| 报告审核人 | 邓汉蜀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雷旺、杨玉宝、胡雪松、杨代国、张喜雁、曾骏、刘天鹏、陈锐、徐永平、杜鹏辉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雷旺、杨玉宝、胡雪松、杨代国、刘天鹏、陈锐、杜鹏辉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10.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10.09 |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雷旺、杨玉宝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6.7.8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评价结论:本项目与周边建构筑物或设施的安全间距、项目自身内部的防火间距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安全条件;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合理,采用的工艺系统及设备设施符合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项目的公用工程能够满足项目安全运行需求;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得到落实,项目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安全生产保障系统运作有效,符合现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评价认为:西双版纳罕兴能源有限公司景洪羽翎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符合安全“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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