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凌云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凌云乡祥安路338号 |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凌云加油站(以下简称“凌云加油站”)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凌云乡祥安路338号。凌云加油站于2023年3月30日依法取得了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2765075709G),负责人为朱波,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主要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柴油。加油站现有工作人员3人,加油站经理为刘凤莉,全面负责加油站安全管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宋晓娟,从事加油站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加油站的安全日常管理。 凌云加油站建有4个30m³FF埋地双层储油罐(承重),0#柴油储罐2个(停用1个),92#汽油储罐1个,95#汽油储罐1个,容积均为30m³,总容积为90m3(柴油折半计入),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第3.0.9条的规定,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其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生产及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凌云加油站于2023年09月08日依法取得了乐山市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川L应急危化经字[2023]0168号),有效期限为2023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07日。凌云加油站于2023年05月24日依法取得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 LS318号),有效期限为2023年05月24日至2028年05月2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凌云加油站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乐中国用(2002)第1801089号),地类(用途):加油站,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3675.0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凌云加油站作为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企业,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应做安全现状评价。 |
|||
|
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王祥 |
| 技术负责人 | 匡蕾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伍江 | |
| 项目评价组长 | 邓汉蜀 | 报告编制人 | 倪波、韩晓奇 | |
| 报告审核人 | 雷旺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刘天鹏、张东海、张喜雁、杨代国、曾骏、倪波、杜鹏辉、韩晓奇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邓汉蜀、刘天鹏、杨代国、倪波、杜鹏辉、韩晓奇、雷旺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6.4.1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8.15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邓汉蜀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6.4.24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凌云加油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2]第70号公布,主席令第88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55号,79号令修正)、《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满足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储存、经营的安全条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