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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加油站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天和村 | |||
| 项目简介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加油站(以下简称“天和加油站”)成立于2007年01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L16215017R,位于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天和村,占地面积465m2;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煤油零售(按成品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期限经营)。 2022年6月13日,天和加油站取得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员会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开州042站号,有效期至2027年6月12日。2023年7月25日,天和加油站取得重庆市开州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渝开安经(加油)字[2023]57号,有效期至2026年7月24日。天和加油站设有双枪加油机1台,单枪加油机1台,3台单层钢制油罐,其中设埋地式92#汽油罐1个,容积为20 m3;埋地式95#汽油罐1个,容积为20 m3;埋地式0#柴油罐1个,容积为40m³。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天和加油站总容积为6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天和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修正),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年国务院令第703号修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天和加油站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天和加油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修正发布)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十八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因此,重庆市开州区天和加油站委托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现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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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王祥 |
| 技术负责人 | 匡蕾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伍江 | |
| 项目评价组长 | 雷旺 | 报告编制人 | 刘洪明、王祥 | |
| 报告审核人 | 邓汉蜀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张喜雁、杨代国、曾骏、陈建军、倪波、王祥、韩晓奇、刘天鹏、刘洪明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雷旺、邓汉蜀、杨代国、陈建军、倪波、王祥、韩晓奇、刘天鹏、刘洪明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6.03.1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4.17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雷旺、刘洪明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6-03-21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重庆市开州区天和加油站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后,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可控,经营(零售)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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