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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江西陶宝矿业有限公司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二期)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 项目业主 | 江西陶宝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改建 |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陶塘乡 | |||
| 项目简介 | 江西陶宝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26日,营业执照由吉安市永永丰县行政审批局于2025年9月22日换发,住所为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马鞍山采石场,法定代表人:鲁保,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许可证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MA3ABM6J5H,有效期:2021年3月26日至2071年3月25日。 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为一开采多年的老矿山,2007年12月10日由原永丰县国土资源局首次颁发采矿许可证。之后原吉安市国土资源局为矿山多次延续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在2017年,核准矿山年生产规模10万吨,核准矿区面积0.1588km2,由八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405.7m~+275m,有效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6月1日。 该采石场于2012年委托江西冶金设计院编写了《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并于2013年10月14日完成验收,取得了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11月由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为其编制了《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方案设计》,设计开采面积0.0239km2,开采深度+405.7m~+375m。 2019年8月,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大队编制了《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制灰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报告经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后,于2019年11月4日出具了《〈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制灰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吉市自然资储备字〔2019〕24号)。 2019年12月20日,矿业权人向吉安市自然资源局申请重新划定矿区范围,放弃了原采矿证范围的东部小转角部分,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组成,面积0.1582km2,采矿标高+405.7m~+290m。新申请范围得到吉安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吉市自然资采划字〔2019〕30号),划定矿区面积为0.1582km2,开采深度为+405.7m~+290m。 矿山于2020年9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了《江西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1年1月矿山委托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编制了《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于2021年5月委托贵州朗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验收评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21日取得由吉安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08〕D0009号。有效期:2021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 2023年5月采矿权人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向永丰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变更采矿权人及企业类型,变更后采矿权人为江西陶宝矿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由个体变更为公司。现采矿证由吉安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11月15日换发,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组成,面积0.1582km2,生产规模:120万吨/年,采矿标高+405.7m~+290m,有效期2023年11月15日至2029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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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王祥 |
| 技术负责人 | 张韧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伍江 | |
| 项目评价组长 | 雷旺 | 报告编制人 | 冯美海、徐永平 | |
| 报告审核人 | 彭永根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刘天鹏、徐永平、张召辉、杨代国、张东海、韩晓奇、冯美海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雷旺、刘天鹏、杨代国、韩晓奇、彭永根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10.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2.28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雷旺、冯美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10.30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江西陶宝矿业有限公司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改建项目(二期)工程通过建设和试生产,开采现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符合《江西陶宝矿业有限公司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结论:江西陶宝矿业有限公司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马鞍山采石场改建项目(二期)的安全设施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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