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东峰511HF井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石湍镇朝阳店村 |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东峰 511HF 井地面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石湍镇朝阳店村 ;项目规模:3.0×104m3/d ;项目总投资:844.42 万元 建设规模:新建东峰 511HF 有人值守采气井站 1 座,产气不接入管网,外输给周边用户,外输管道由用户自建。本项目以井口采气树节流阀为界,节流阀法兰后至围墙外 2m 处止为本项目设计终点。本项目设计终点在围墙外 2m 处预留管帽,出站管道和下游用户碰口作业由下游单位完成。 本工程新建井站设施(以墙外 2m 为界)由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进行安全管理,围墙外下游燃气管道由用户自行建设及安全管理。 |
|||
|
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杨波 |
| 技术负责人 | 杨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佳豪 | |
| 项目评价组长 | 尹双全 | 报告编制人 | 尹双全 | |
| 报告审核人 | 孟永兴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尹双全、王庆、梁代华、李勇波、刘晓艳、李娟、吴芹、张玲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尹双全、王庆、梁代华、李勇波、刘晓艳、李娟、吴芹、张玲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8.1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5.20 |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尹双全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6.3.10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 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东峰 511HF 井地面建设工程手续完善,工程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监理、检测等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完成,项目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及辅助设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东峰 511HF 井地面建设工程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