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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州石油分公司泸渝高速公路蓝田服务区A区加油站(加油部分)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州石油分公司 | 项目性质 | 其他 | |
| 项目地址 | 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长寿村九社(泸渝高速公路蓝田服务区A) |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州石油分公司泸渝高速公路蓝田服务区A区加油站设置埋地储罐4座,其中92#油罐1座、容积为30m3,95#油罐1座、容积为30m3,0#柴油储罐2座、容积均为30m3,该站总储油规模为120m³,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90m³(柴油折半计),加气区设1个60m3的LNG储罐,其等级划分为,油罐与LNG储罐总容积计算公式如下:O2/180+VLNG2/120≤1,计算结果为90/180+60/120=1,因此,蓝田服务区A区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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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金恒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赵军林 |
| 技术负责人 | 朱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万军 | |
| 项目评价组长 | 周汉国 | 报告编制人 | 周汉国 | |
| 报告审核人 | 于在明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李中清、吴爱霞、徐裕、潘永华、周玉长、吴立军、石金海、王智、周汉国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石金海、王智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10.3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3.15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周汉国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11.27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评价结论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州石油分公司泸渝高速公路蓝田服务区A区加油站符合《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79号令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所规定的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具备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换证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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