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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平昌鸿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银丰加油站 经营危险化学品 |
行业类别 | 4.b |
| 项目业主 | 平昌鸿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银丰加油站 经营危险化学品 |
项目性质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同州街道小桥街社区小桥街东段 | |||
| 项目简介 | 银丰加油站零售经营的成品油为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加油站设有4个承重储油罐,其容积分别为:2个25m3的0#柴油罐、1个25m3的92#油罐和1个25m3的95#油罐,加油站油罐的总储存能力为75m3(柴油折半计),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第3.0.9条加油站等级划分的规定属于三级加油站。该加油站设置有一、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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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宏博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王平 |
| 技术负责人 | 李芒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娇 | |
| 项目评价组长 | 罗多 | 报告编制人 | 罗多、何唐 | |
| 报告审核人 | 肖俊贤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郝海斌、薛梅、赵有江、李晓东、杜洪波、李天国、刘凤、吴作东、刁孝松、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11.1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01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罗多、何唐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11.29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平昌鸿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银丰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从安全角度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安全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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