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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东方电机新建VPI 厂房项目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
| 项目业主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河西路188号 | |||
| 项目简介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修建VPI厂房,预计投资额度1000万元,规划建设1栋乙类厂房,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主要用于发电设备树脂浸漆作业厂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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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诚实安全咨询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刘东 |
| 技术负责人 | 李铭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龚礼春 | |
| 项目评价组长 | 雷静瑶 | 报告编制人 | 雷静瑶、荣丹 | |
| 报告审核人 | 陈莲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雷静瑶、荣丹、赵慧、聂洪萍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雷静瑶、聂洪萍、荣丹、赵慧、陈莲、龚礼春、李铭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8.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4.27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雷静瑶、荣丹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8.26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报告编号:CSAP(Y)2025-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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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东方电机新建VPI厂房项目拟从工艺及设备设施、辅助工程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拟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后续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确保安全投入有效性,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并遵循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加强安全管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其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建设项目安全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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