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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兴隆天然气净化站)双氧水储存场所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重庆市梁平区岳家湾 |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兴隆天然气净化站(以下称“净化站”)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岳家湾,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兴隆气田长兴组气藏开发项目中的地面工程,是一座具备天然气脱硫脱碳、脱水、硫磺回收为一体的综合性天然气净化站,设计天然气处理能力30×em³/d,于2025年12月建设完成中间交接,目前处于试生产状态。因净化站内需要使用双氧水进行加药操作,现站内设置有一座撬装式加药装置,加药装置内设置有两座双氧水罐(浓度27.5%)、计量泵等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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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诚实安全咨询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刘东 |
| 技术负责人 | 朱建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龚礼春 | |
| 项目评价组长 | 曾謇 | 报告编制人 | 曾謇、张彤丹 | |
| 报告审核人 | 张菊红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曾謇、张彤丹、陈勋、李洪、黎晓彬、申兴兵、宋小辉、余锦徽、荣丹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曾謇、龚礼春、陈勋、张菊红、李洪、黎晓彬、申兴兵、宋小辉、余锦徽、荣丹、朱建立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12.2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2.10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曾謇、张彤丹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12.30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报告编号:CSAP(X)202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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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经分析评价,本报告认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兴隆天然气净化站)双氧水储存场所安全现状符合安全要求,满足《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2019〕154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等标准规范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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