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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四川和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四川和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已建 | |
| 项目地址 |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二路中段8号 | |||
| 项目简介 | 该公司于2025年02月13日取得眉山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川眉安经〔2025〕00002号,有效期至2026年06月04日,换证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经营品种有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实际含量20%~60%,下同)。 经营方式为购买吨桶或蓝桶包装规格的过氧化氢溶液,存放在原料仓库(乙类仓库),通过吨桶或者蓝桶直接外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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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天成安全科技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郭峰 |
| 技术负责人 | 粟立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林松涛 | |
| 项目评价组长 | 何永明 | 报告编制人 | 何永明、陈恺 | |
| 报告审核人 | 苏熙彬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王西军、王文广、陈恺、吕后鲁、张学成、叶文、罗磊、赵丽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12.1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5.19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何永明、陈恺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6.1.12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评价结论 | 四川和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从安全的角度分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主席令第88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主席令〔2025〕第6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79号令修订)、《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所规定的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换证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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