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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新疆格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0吨液态二氧化硫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新疆格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材料园区 | |||
| 项目简介 | 本次主要新建二氧化硫车间、制氧车间、乙类仓库(含硫磺仓库)、2#丙类库、二氧化硫充装站及生产办公楼、1#研发楼,并新增循环水澄清池、盐水罐、二氧化硫装车压缩机等配套附属设施,其他公共设施配套均由 10000吨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建设项目落成的公共设施进行配套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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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天成安全科技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郭峰 |
| 技术负责人 | 粟立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林松涛 | |
| 项目评价组长 | 冯志龙 | 报告编制人 | 冯志龙、王西军 | |
| 报告审核人 | 苏熙彬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何永明、吕后鲁、梅冰、张小兵、朱小莉、叶文、赵丽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4.1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0.10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冯志龙、王西军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4.24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满足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新和县新材料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总平面布置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等要求,工艺选用成熟的生产技术,设备选型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整个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如在设计、施工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对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全面落实,做到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各项危险、有害因素在可控制范围内,本项目建成后的安全条件,能够满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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