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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 | |||
| 项目简介 | 2024年3月1日重大危险源备案后,氯碱厂液氯充装及钢瓶储存区拆除,场地空置。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变化。现为:重大危险源有10个,分别为: (1)一级重大危险源:1)氯碱厂液氯储罐区;三级重大危险源:1)聚氯乙烯厂一期氯乙烯聚合装置、2)聚氯乙烯厂二期氯乙烯聚合装置、3)聚氯乙烯厂二期氯乙烯单体储槽区;四级重大危险源:1)聚氯乙烯厂一期氯乙烯单体储槽区、2)聚氯乙烯厂一期电石破碎厂房、3)聚氯乙烯厂二期电石破碎厂房、4)氯碱厂水合肼装置原料储罐区、5)聚氯乙烯厂三氯乙烯装置中间罐区、6)聚氯乙烯厂粗乙炔气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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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付祥堂 |
| 技术负责人 | 白智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郝学敏 | |
| 项目评价组长 | 胡忠杰 | 报告编制人 | 朱亮、胡忠杰 | |
| 报告审核人 | 王鹏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罗增科、刘恕波、杨兰义、付祥堂、黄涛、朱亮、周波、王宏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朱亮、胡忠杰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8.2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0.15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评估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付祥堂、胡忠杰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9.12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原有1级重大危险源液氯充装及钢瓶储存区已拆除,现状厂区内有10个重大危险源,其中有1个为一级重大危险源(液氯储罐区),另有3个三级重大危险源和6个四级重大危险源(详见表10.1-1)。该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措施现状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第40号,第79号修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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