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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江西申隆新材料有限公司锌盐系列产品及配套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江西申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工业城 | |||
| 项目简介 | 江西申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江苏申隆锌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申隆锌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兴化市张郭工业园区,主要在产产品及产能有:锌粉年生产能力为11000吨、氧化锌年生产能力为2800吨、磷酸锌年生产能力为3000吨、硼酸锌年生产能力为5000吨;于2024年6月15日换取了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WH安许证字[M00100]),许可范围:锌粉(11000吨/年),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6月26日。 江西申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1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工业城发展二路南侧、理文路东侧,法定代表人为赵树东。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用辅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为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响应政府的发展政策,企业拟在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投资80000万元建设锌盐系列产品及配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0亩,计划建设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吨锌粉、1万吨氯化锌(其中固体氯化锌7000t、65%氯化锌溶液4615.385t(折算固体氯化锌3000t))、0.3万吨片状锌粉。 该项目锌粉生产工艺是以锌锭为原料,通过锌粉炉熔融气化、冷却收集、筛分包装等工序,得到产品锌粉;该工艺来源于母公司锌粉生产工艺。 该项目氯化锌生产工艺是以盐酸和锌浮渣为原料,通过酸溶、一次提纯、过滤、二次提纯、过滤、三次提纯、过滤、浓缩得到产品65%氯化锌溶液,再通过蒸发干燥、筛分包装等工序,得到产品氯化锌;该工艺经过了安全可靠性论证。 该项目片状锌粉生产工艺是以锌粉为原料,通过砂磨、离心分散、干燥、球磨、筛分包装等工序,得到产品片状锌粉;该工艺经过了安全可靠性论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该项目于2025年1月10日在瑞昌市码头镇经济发展局取得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不涉及属地禁限控目录禁止类化学品。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江西省及当地的产业政策。拟建项目用地距离长江约3.2km,距离赤湖约1.5km,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规定,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列入目录的有:锌粉、天然气(燃料)、氮[压缩的]、片状锌粉、200#溶剂油(闭杯闪点≤60℃,属于2828类)、31%盐酸、氯化钡、高锰酸钾、氯酸钾、氢气(过程产物)、氯化锌、65%氯化锌溶液、柴油等。项目涉及氯酸钾、天然气(燃料)、氢气(过程产物)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项目产品锌粉、片状锌粉、氯化锌及65%氯化锌溶液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拟建项目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使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江西申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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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付祥堂 |
| 技术负责人 | 白智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郝学敏 | |
| 项目评价组长 | 朱小华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黄伯员 | |
| 报告审核人 | 王鹏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黄伯员、黄林、刘恕波、杨兰义、黄涛、付祥堂、朱亮、王宏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朱小华、黄伯员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2.2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9.10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朱小华、黄伯员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3.27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江西申隆新材料有限公司锌盐系列产品及配套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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