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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乌兰察布市中森海石油天然气站化德县中森海石油天然气站建设项目(加气站部分)安全评价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乌兰察布市中森海石油天然气站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地址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窦家地村村东 | |||
| 项目简介 | 乌兰察布市中森海石油天然气站成立于2020年07月15日。企业注册资本壹佰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谢康文,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窦家地村,经营范围:润滑油、成品油、天然气(凭许可证经营)销售。(加油加气站筹建)。 建设内容:加气机3台6枪,60立方米立式LNG储气罐1个。营业用房450平米、罩棚1024平方米并配套相关基础设施(与加油站部分同时建设)。 该站拟经营液化天然气(LNG)。 2025年03月17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509222025YG0004518号,发证机关:化德县自然资源局),用地面积4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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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中亿美华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付祥堂 |
| 技术负责人 | 白智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郝学敏 | |
| 项目评价组长 | 刘继新 | 报告编制人 | 刘继新、江军 | |
| 报告审核人 | 冯铁军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张祥春、杨兰义、刘恕波、付祥堂、黄涛、江军、王鹏、王宏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刘继新、江军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5.2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6.16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刘继新、江军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5.29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乌兰察布市中森海石油天然气站化德县中森海石油天然气站建设项目(加气站部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规划,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工艺装置或设备设施与站内外毗邻建(构)物、设备设施及相邻单位、道路等有足够的防火间距,设立安全评价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GB50156-202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设计单位依据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把防火、防爆、防中毒和窒息、防触电等作为防范重点进行安全设施的设计,建设单位严格按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拟建项目的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符合设立安全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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