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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峨眉山市大为群林石膏矿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 项目业主 | 峨眉山市大为群林石膏矿(普通合伙人)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峨眉山市大为镇林家村 | |||
| 项目简介 | 峨眉山市大为群林石膏矿位于峨眉山市大为镇林家村,矿山生产规模为15万t/a地下开采,矿山采用房柱法采矿方法,开拓运输方式为斜井开拓、矿车运输。矿区周边无医院、学校、文物保护建筑等他重要的建构筑物,矿山不在水资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地质公园范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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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鑫科创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孙文勇 |
| 技术负责人 | 刘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蒋茂 | |
| 项目评价组长 | 孙文勇 | 报告编制人 | 孙文勇、王明 | |
| 报告审核人 | 丘嘉佳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孙文勇、王明、花年祺、白建平、毛红卫、林富生、赵国生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孙文勇、刘杰、蒋茂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5.1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6.27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孙文勇、王明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5.12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峨眉山市大为群林石膏矿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总体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发布,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修订)、《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等要求,峨眉山市大为群林石膏矿按照《峨眉山市大为群林石膏矿15万吨/年扩建开采工程安全专篇》及《峨眉山市大为群林石膏矿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组织生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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