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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再生水罐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 行业类别 | 其他 |
| 项目业主 |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 |||
| 项目简介 | 该项目拟在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净水场北侧的已建公用工程中心润滑油站予以拆除,所对应场地予以新建1台10000m3再生水储罐(φ27.5m×17.82m)、1台10000m3应急生产水储罐(φ27.5m×17.82m)、配套建设输送泵房和变电所,水罐储存的再生水和应急生产水通过新增输送泵加压输送至厂区已有生产水管网和循环水补水管网。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改变装置现有的生产规模。配套的辅助和公用工程装置包括:给排水、供配电、供热及供风、消防、供电、电信、化验室、维修等全部依托原厂区现有设施进行局部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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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国泰民安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姚登川 |
| 技术负责人 | 李建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志平 | |
| 项目评价组长 | 南彩军 | 报告编制人 | 南彩军、张明远 | |
| 报告审核人 | 高悦淞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张明远、刘馨、周斐、施光明、蒋小云、刘焕、邹春兰、闫赵兵、谢佳、任磊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4.0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08.15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南彩军、张明远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3.19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 评价结论 |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再生水罐项目的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工艺技术成熟、安全可靠,周边环境、总平面布局、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满足项目建设的安全条件,在安全生产方面是可行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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