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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洛克石油(成都)有限公司角108井试采及角108井至角76井连接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项目业主 | 洛克石油(成都)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罐垭乡 | |||
| 项目简介 | 为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建设,洛克石油(成都)有限公司拟建设角108井试采及角108井至角76井连接管道工程。工程《初步设计》由四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证书编号:A251003122)编制完成。 本工程在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罐垭乡新建角108井,包括:一套井口系统、一套井口高中压管汇橇、一套单井测试一体化橇(处理能力30×104Nm3/d)、一套生产分离器组合橇(处理能力50×104Nm3/d)、一套计量管汇橇、一套清管、出站阀组撬、一套放空火炬系统(包含放空分液罐以及放空立管)、工艺区、油水罐区管线安装等,以及新建角108井至角76井连接管线;站场依托现有钻井场地建设,放空区新征地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原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修改)等规定的有关要求,洛克石油(成都)有限公司委托我对角108井试采及角108井至角76井连接管道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本次评价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并结合《石油天然气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细则》(SY/T6607-2019)的要求,根据安全预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程设计资料,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对相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评价基础上,最终编制完成了本工程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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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王祥 |
| 技术负责人 | 张艳禹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玉宝 | |
| 项目评价组长 | 雷旺 | 报告编制人 | 吴俊良、刘天鹏 | |
| 报告审核人 | 陈贤军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王 蒙、李江力、吴俊良刘天鹏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雷旺、刘天鹏、陈贤军、王 蒙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2.1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3.12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雷旺、吴俊良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02-22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我公司安全评价项目小组认为:洛克石油(成都)有限公司角108井试采及角108井至角76井连接管道工程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取得该区域油气田开发和用地等前置手续,且正在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项目周边关系及总平面布置设计方案、拟选用的装置设施及安全设施符合《气田集输设计规范》(GB 50349-20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等标准规范的规定,工艺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故洛克石油(成都)有限公司角108井试采及角108井至角76井连接管道工程符合建设项目安全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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