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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盐源县平川花岗石矿矿山废石场回采回填综合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 项目业主 | 盐源县川平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地址 | 盐源县平川镇 | |||
| 项目简介 | 盐源县川平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3560706474A,企业名称:盐源县川平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严世兵,住所盐源县平川镇骡马铺村,经营范围为花岗石开采、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矿山2022年10月20日申请扩大矿山规模及采矿权延续,于2023年3月10日取得了凉山州自然资源局颁发的盐源县川平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平川花岗石矿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5134002010127120093624,生产规模3.0万m3/年(荒料量),面积0.2197km2,开采标高2070米至2170米,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证有效期限:2023年03月01日-2052年05月10日。 该项目于2025年7月29日取得了由盐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川投资备【2507-513423-04-01-938581】FGQB-0039号)核准的“四川省固定投资项目备案表”。 本项目为废石场的回采,该废石场回采综合利用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发布,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发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盐源县川平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资质编号:APJ-(川)-013】对盐源县平川花岗石矿矿山废石场回采回填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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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王祥 |
| 技术负责人 | 张韧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伍江 | |
| 项目评价组长 | 雷旺 | 报告编制人 | 刘天鹏、韩晓奇 | |
| 报告审核人 | 彭永根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刘天鹏、陈贤军、张召辉、杨代国、张东海、韩晓奇、杨加龙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雷旺、彭永根、刘天鹏、韩晓奇、陈贤军、杨代国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6.1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8.20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刘天鹏、雷旺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7.6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根据以上评价结果,盐源县平川花岗石矿矿山废石场回采回填综合利用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够得到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在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中,采纳《盐源县平川花岗石矿矿山废石场回采回填综合利用项目取石方案说明书》及本报告中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并在以后的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安全风险可控,盐源县平川花岗石矿矿山废石场回采回填综合利用项目在按设计建成后能够满足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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