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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四川华锐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 项目业主 | 四川华锐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 | |
| 项目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月东街153号 | |||
| 项目简介 | 四川华锐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28 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510122057479278W,法定代表人为任萍,注册资本柒佰万元整, 公 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位于成都市双流区东升 街道花月东街 153 号, 经营范围包括: 许可范围: 矿产资源勘查; 建设工程 勘察;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包 括: 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四川华锐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 2022 年 4 月 6 日取得,编号(川) FM 安许证字〔2022〕DZ0092 号,有效期至 2025 年 4 月 5 日。 该公司属于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 88 号)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令公布, 国务院令第 653 号令 修订)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公布,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8 号修订) 、 《四川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川安监〔2010〕140 号) 等的有关规定, 故四川华锐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 限公司(简称我公司) 对其地质勘探划定的服务项目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现状 进行评价。 四川华锐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委托我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 价。根据四川华锐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书和协议要求, 我公司成立了评价 项目组, 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组织了安全评价人员到四川华锐钻探工程有限 公司进行实地勘察, 本着安全第一, 实事求是, 坚持标准、依法评价的原则, 依据该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分析和预测该公司从事金属非金属勘探工程施 工作业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 提出针对性安全对策措施 及建议。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规定的评价程序和内容深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书共分七章, 重点内容是对主要 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划分评价单元、 对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 作业的安全现状进行检查, 并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 得出评价结论。在该公 司领导和安全主管部门的配合下, 对该公司的办公区等地进行实地检查, 查 阅和收集与地质勘探作业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并与安全主 管对野外钻探作业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交流, 编写完成了《四川华锐钻探工程 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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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王祥 |
| 技术负责人 | 张韧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玉宝 | |
| 项目评价组长 | 杨代国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根、雷旺 | |
| 报告审核人 | 邓汉蜀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张东海、彭永根、雷 旺 陈贤军、刘天鹏、张召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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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杨代国、彭永根、雷旺、邓汉蜀、陈贤军、刘天鹏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3.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5.8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杨代国、彭永根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4.21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 评价结论 | 四川华锐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现状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 第 88 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公布,国务院令 第 653 号令修订)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8 号修订)、《四川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川安 监〔2010〕140 号)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5 号公布, 根据 2015 年 5 月 26 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 78 号修正) 、《国家矿 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 知》(矿安〔2022〕4 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 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70 号) 等相关规定要求, 具备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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