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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项目业主 | 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改建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 |||
| 项目简介 | 主要产品为年产工业乙醇 9000吨、工业乙酸乙酯5000吨、亚磷酸3000吨、氯乙烷2500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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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金恒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赵军林 |
| 技术负责人 | 朱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崔风 | |
| 项目评价组长 | 石金海 | 报告编制人 | 石金海 | |
| 报告审核人 | 于在明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王智、周汉国、吴立军、吴爱霞、潘永华、徐裕、周玉长、唐洪林、石金海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周汉国、王智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2.2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8.28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石金海、潘永华、周玉长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4.16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评价结论 | 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满足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落实了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具备安全验收条件。试生产期间各项安全设施运行良好,安全设施的设置和运行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令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的危险因素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要求。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41号,原安监总局令第89号修订)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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