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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成都通能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锦江娇子内侧加气站 | 行业类别 | 第一类4.a |
| 项目业主 | 成都通能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改建 | |
| 项目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路街办华新村一组一号附4号 | |||
| 项目简介 | 成都通能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锦江娇子内侧加气站用地面积为4542.44m2,加气站经营规模为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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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九合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陈曦 |
| 技术负责人 | 彭小芳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唐春红 | |
| 项目评价组长 | 余海 | 报告编制人 | 杨建 | |
| 报告审核人 | 杨丽红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杨建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余海、杨建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19.02.18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03.15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余海、杨建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19.02.27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1、该加气站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安全设施“三同时”评价报告并通过原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 2、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检查9个否决“A”项全部合格,合格率100%,11个非否决“B”项10个合格,合格率90.9%。 3、该站不存在属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中认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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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成都通能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锦江娇子内侧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压缩天然气)经营安全条件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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