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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爱斯特(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储存与使用 | 行业类别 | 第一类4.b |
| 项目业主 | 爱斯特(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改建 | |
| 项目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林西路488号 | |||
| 项目简介 | 爱斯特(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7日,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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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九合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陈曦 |
| 技术负责人 | 彭小芳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唐春红 | |
| 项目评价组长 | 余海 | 报告编制人 | 王军 | |
| 报告审核人 | 杨丽红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余海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余海、徐清霞、胡静、梁叶欣、黄环、叶萍、杨建、王军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19.0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06.19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余海、王军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19.05.31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1、由于氰化钠露置空气中能吸收水分和二氧化碳分解出剧毒的氰化氢气体,使毒性加剧,因此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氰化钠包装物的密封性。 2、进一步加强甲基磺酰氯、2-氯乙醇、氯甲酸乙酯剧毒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工艺指标要求。 3、严格控制剧毒物品库的温度,并且做好防水措施。 4、严格要求库管人员在取物料过程中按规定穿戴质量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5、该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应向当地安监部门进行备案,获收备案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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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爱斯特(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氰化钠、甲基磺酰氯、1,1-二甲基肼(不对称)、苯基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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